景德镇市第四医院开展医药购销和
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工 作 简 报
第1期
景德镇市第四医院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月16日
第四医院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3月14日下午,我院召开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会议由张仁泉副书记主持,院领导及中层干部参加了动员大会。院长闵祖光作了专项治理工作动员报告,要求全院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筹协调,切实做好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医院对药品购销及医疗服务明确如下制度:会议强调:
1、药械科要严格执行药品招标采购制度,不得擅自采购非中标药品;
2、药商和医药代表不得进入临床科室及与用药相关的部门,不得接触医生及相关人员,出现药品回扣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将违规经销商列入黑名单,并签订相关协议;
3、医院任何人员不能统方,并取消医生用药情况通报,冻结计算机数据库中医生用药统计的相关程序,严格执行药品加成比例;
4、严格限制辅助用药,控制辅药种类和数量;5、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拿回扣,开大处方;6、公布举报电话及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