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四院控烟字[2010]1号
院属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充分发挥我院医务工作者在控烟履约中的表率作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无烟、清新、健康的医疗卫生服务环境。通过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项目建设,使我院达到无烟医疗机构标准,成为无烟医疗机构的模范。为切实做好无烟医院创建工作,特制定《景德镇市第四人民医院创建“无烟医院”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