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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医院效能建设制度

2013/3/1 16:12:47本站原创

首问责任制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患者及家属以及其他办事人员以电话或来院咨询、举报投诉、反映情况、办理事务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应负责办理或引荐相关部门办理的制度。
   二、首问责任人对电话接听,必须做到文明用语,耐心解答,对来访者要热情接待,不得推诿。
   三、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主动引导至承办人。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人应代为接待,再转由经办人办理,对不属于本科室及本院职责范围内办理的事项,要及时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给予指导和帮助。
  四、被首问人没有主动告知或引荐的,给予批评教育,属于被首问人岗位职责范围而没有按规定受理承办的,按《责任追究制》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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