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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略地说,精神分裂症通常有四类表现:
(1)阳性病征:(i)妄想:即错误的牢固观念,对此坚信不疑,如认为被人陷害、觉得自己是特别人物等;(ii)幻觉:即在没有任何刺激物的情况下仍然有特殊感觉,如听到他人议论自己、见到特别景物等;(iii)思想紊乱:出现语无伦次、答非所问。
(2)阴性病征:(i)感情麻木,包括动作缓慢、对亲人没有正常情感等;(ii)言语贫乏,包括说话迟钝、甚至百问不答等;(iii)缺乏动机,包括身体乏力、个人卫生料理差等;(iv)社交退缩,包括缺乏各种各样的兴趣;(v)注意力减退,易受其精神症状的影响。
(3)认知障碍:(i) 心理动力贫乏,影响说话流畅;(ii) 思维散乱,胡言乱语;(iii) 现实感歪曲,影响个人的表现。
(4)怪异行为:(i) 古怪打扮 (ii) 奇特行为 (iii) 重复动作 (iv)自言自语 (v) 哭笑无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