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日我市首例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疾病免费救治患者临床痊愈出院。家住在景德镇市浮梁县鹅湖镇的奚某,精神失常四年,有典型的精神症状,觉周围人害自己,有人监视自己和控制自己,对空漫骂,行为怪异,经常外跑。但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没有能力送患者来院住院治疗。此次是通过景德镇市第四人民医院的郑医生告知患者可以申请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疾病免费救治,并告知相关办理程序,患者才得以享受到此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使患者及时得到救治。在免费收治的这段时间,医院针对他的病情制定了一整套详细的治疗方案,为其进行了系统、专业、精心的抗精神疾病治疗和护理。目前,患者精神病症状已基本消除,自知力恢复,获临床痊愈疗效出院。出院时经治医生反复交代患者和家属要坚持服药,定期复查,并告知患者家属患者在门诊维持治疗还可以享受每月100元的免费用药。患者住院30天的费用全部得到免费救治。